白家。我的婚事,从来都是我自己说了算。” 说完,她走到酒柜旁,拿了两个大号杯子,给他倒了杯米酒,也给自己斟了一杯,放到他面前。 语气干脆利落:“听父亲提过你不少事,我向来欣赏有骨头的人。今日见了,倒愿意和你交个朋友。” 说完,她先抬杯碰了碰他的杯子,然后仰头饮尽,半点小姑娘的扭捏都没有。 秦森看着她仰头吞酒液的脖颈,指尖漫不经心地捏住杯沿。 晃了晃杯里的酒。 米色酒液在杯壁转了一圈,他才慢悠悠举杯。 没正经喝多少,只随意沾了沾唇,算是给足了美女面子。 放下杯子时,他语气带笑:“瑞小姐倒是爽快。” “只是我这人懒散惯了,不管是交朋友还是别的,都没按别人规矩来的习惯。” ...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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