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眠言更新时间:2025-07-07 23:04:52
林榆是个植物学家,穿成了一棵蔫哒哒的小白玉兰。他发现周围植物和地球的大不相同——活泼,亲和力很高,还特别好客。他渴了,藤蔓羞羞答答为他送上泉水。他饿了,地上冒出来个小芽,长出巨大红薯,烤一烤,直冒蜜,隔壁小孩都馋哭了。还有只毛绒绒的白狮如影随形地跟着他,随时给他撸毛毛。林榆:这大概就是天堂叭。林榆不知道,他其实误入了一档风靡宇宙的直播生存综艺《征服丛林》。星际植物魔化严重,红薯上长锯齿,藤蔓能将人绞死,巨兽更是一口一个小朋友。该综艺真实且残酷,选手都是兽人,当单薄又漂亮的林榆出现在画面里。观众纷纷抗议:节目组不做人!可后来,其他选手在植物的围剿下鸡飞狗跳,只有林榆被Loveamp;amp;peace环绕,所有魔化植物到他面前,都乖得像宝宝。观众:???当看到林榆骑着白狮在丛林悠哉漫步后,星网爆了。观众惊呼:那只白狮是元帅大人啊啊啊——拍摄结束,林榆收获无数粉丝,赢得巨额奖金,就是找不到大狮子了。节目组告诉他,支持率最高的人将获得一份额外奖励:和帝国元帅共进晚餐。见到元帅本人后,想到自己对大狮子的所作所为——林榆:救命!!! 我穿成了星际第一宝贝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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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榆……” 凯瑟斯忽然叫了他一声。 “嗯?”林榆在水里被翻来覆去的折腾,这会儿眼睛都睁不开,只懒洋洋地哼了一声。 凯瑟斯从背后亲吻他的耳廓:“我的小玉兰开花了……” 青年的耳边开出了一朵娇嫩柔软的小白花,散发出比平时更为浓郁芬芳的花香,湿漉漉地吐露着花蜜。 元帅大人喉结滑动,低头,轻轻含住了那朵小花。 次日。 林榆一觉醒来,拿过基因提取用具一看—— 好家伙,匹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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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穿成皇帝逃过了体测哈哈哈哈哈哈坏消息是坏皇帝,人憎狗嫌的暴君龙尹指着自己我?暴君?我吗?(派大星痴呆jpg)哈哈这还活个屁摆烂发疯吧!人见人恨的暴君最近宛如脑子被驴踢。暴君设宴,目的杀了所有忤逆他的臣子。有骨气的老臣前来赴宴,宴席间指着暴君破口大骂视死如归。只见暴君一步步走向他,阴鸷的眼神微眯,俯身轻声道朕在练习高情商,求求你别让朕难堪。老臣?暴君落泪央求高情商啊,朕高情商啊!不久后老臣因为直言刚正,加官晋爵成为帝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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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