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感到奇怪——明明只分开一年, 那个自己亲手拉扯大的孩子,却让他产生了一种古怪的陌生感。 不过,既然看到了她平安无事地离开,那么眼下最重要的就是去看看她到底有没有带走那个至关重要的笔记本! 终于,在离港前夕, 他好不容易找到了机会,甩开了李胖子几人,又回到了那间小屋。 再次看到那个熟悉的黑皮笔记本, 他说不出自己心底是失望多一些还是庆幸多一些——是该失望她没有能够带走自己的心血,还是庆幸起码没有被对方发现? 带着一些自己也说不清的期待,他翻开了这熟悉无比的笔记本, 却发现每一页都完完整整, 她甚至没有撕下带走关键的几张信息吗? 他不由自主地拧紧了眉头, 叹了口气,只能在心中安慰自己: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或许下次还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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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